加入收藏   在线问答
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

多项固定资产能否合并入账?

录入: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15/12/21
摘要: 根据相关规定,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,应按规定确认为固定资产,一笔款项购入多项固定资产的,应分别确认,不可合并为一项资产入账。

我公司实行新会计准则,最近购入一批办公家具,金额小到几十块一个,大到几干块一个,全部开在一张发票上。能否将发票上的几项固定资产合并作为一项资产入账?
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》第三条规定,固定资产,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

(一〕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

(二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。

使用寿命,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,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。

第八条第二款规定,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;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,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。

根据上述规定,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,应按规定确认为固定资产,一笔款项购入多项固定资产的,应分别确认,不可合并为一项资产入账。

上一篇: 醴陵会计培训学校告诉你什么是计提坏账准备分录     下一篇: 衡阳初级会计培训机构

课程分类

在线客服

 方式一:电话咨询(8:00-21:00)

138-7593-2395

 方式二: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

网上报名     在线咨询

 方式三:留言咨询(专业老师回复)

  • * 姓名:
  • * 电话:
  •  Q Q:
  •  内容:

学校动态

在线问答

学校首页 | 学校简介 | 开设课程 | 学校动态 | 学校师资 | 学校相册 | 在线问答 | 网上报名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15 © 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:91搜学网